关于开展目标管理公众评价的通知
添加时 间:2015/12/25 10:29:08  阅读:  来源:
各院、部、处、馆,后勤服务集团,各学生班:
对机关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公众评价,是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,公众评价采用网上评价的方式进行,参与人员为学校领导、各方代表和服务对象。公共评价的结果是确定机关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级的重要基础数据。为做好今年的机关公众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评价人员
公众评价分为学校领导、各方代表和服务对象三种评价类型。
1.“学校领导的参评人员为全体校领导。
2.“各方代表的参评人员为:处级领导干部,学校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、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,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,统一战线人士代表,学校特邀监察员,督导团成员,离退休老同志代表。
3.“服务对象的参评人员为:除学校领导、各方代表以外的其他师生员工。
学校领导、各方代表、服务对象中教职工,用户名与新办公系统相同(用户名为职工号),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;服务对象中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,初始密码为“学号”后6位(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教职工用教师身份登录)。
为保障个人评价权利,请在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登录密码。
二、运行环境要求及进入评价系统的方式
运行环境要求:本系统要求是谷歌、火狐或IEInternet Explorer)浏览器,如果通过IE浏览器进入,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系统,系统版本过低的用户,请按照提示要求(在登陆的页面),升级浏览器为IE8
进入方式一:输入网址http://10.8.9.182/pemis并回车。
进入方式二:从湖南农业大学主页“部门设置”进入督导处网页后,点击督导处网页右下角的弹窗“湖南农业大学目标管理公众评价系统”,登陆后查看评价说明,进行评价。
三、系统开放时间
评价系统开放时间为: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零时起,至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二十四时止。
四、评价工作要求
1.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参与对机关各单位进行评价,扩大公众参与面。
2. 请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,通知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各方代表,及时参与网络评价。
3. 机关目标管理公众评价工作,涉及机关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。各单位必须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拉票、串票和刷票等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。一经发现,学校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将提交学校纪委严肃查处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农业大学目标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20151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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